近日,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金红叶纸业集团工作人员,在邱家店镇某卫生纸批发点查获一批侵犯“清风”注册商标专用权卫生纸。经查,“清风”注册商标系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当事人销售的卫生纸商标标识及外包装与该集团“清风”注册商标及产品包装完全一致,据厂家打假人员现场鉴定,该批卫生纸确属假冒。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当事人在未获得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及包装装潢,涉嫌构成侵犯“清风”系列卫生纸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查获的1千克10卷装7680卷无芯卷筒卫生纸予以扣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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