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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司法解释

POST TIME:2013/6/27 22:25:30 rea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

法[2002]28号

颁布日期:20020225  实施日期:200202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2]39号《关于确定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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