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近日,应蒙古国知识产权和国家注册总局邀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率团对蒙古国进行了工作访问,并签署了相关合作文件。
何志敏表示,自2005年中蒙两国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中蒙两局在各领域开展了紧密的合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蒙知识产权合作已经具备了稳固的合作基础。他希望中蒙两局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达格瓦顿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多年来为蒙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提供的帮助,特别是在人员培训和机构能力建设方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在蒙古国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后,蒙古国知识产权和国家注册总局作为新的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希望与中方密切合作,进一步推动中蒙知识产权合作深入发展。
会谈中,双方还就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的升级、PPH试点、工作共享和自动化等领域的合作深入交换意见。会后,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并草签了中蒙两局2017年至2019年行动计划。
在蒙期间,中国代表团与蒙古国知识产权律师协会和相关企业代表举行了中蒙知识产权圆桌会,就两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实务进行了交流,并拜访了蒙古国宪法法院大法官、前蒙古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辛巴特。
Copyright © 北京驰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京ICP备11006235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2052号XML地图|HT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