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愈发得到重视,可总有人铤而走险,假冒注册商标并进行销售。近日有两夫妻就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双双站上了乐清法院被告席。
被告林某和张某是夫妻,同为乐清人,2015年8月,他们在乐清北白象镇某出租屋内,未经施耐德电气公司许可授权,非法生产假冒该公司的“Schnider”小型断路器。且两夫妻分工明确,丈夫林某负责采购贴纸、标识和发货,而张某协助他整理货品。
经查证,施耐德电气公司注册商标“Schnider”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断路器、继电器、自动定时开关、电涌保护器等商品,注册有效期至2019年3月15日。
假冒注册商标,指的是自己没有商标注册申请,直接冒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属于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还会对该商标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性质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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