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销售环节的有效辅助工具,如果办企业不用商标,产品销路就没有充分畅通。虽然国家只规定少量特殊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他商品不作硬性规定,但对于商品生产者从商品推销的需要来说,一般商品都应当使用商标。否则自己的产品就不能名扬四海,不可能大量销售,不可能迅速占领市场。近日,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获悉,在良好秩序保障下,呼和浩特市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量逐年增长,从2011年的1.4万件增长至2016年的2.7万件,五年间增长1.3万件,增幅92.9%。只有用上了商标,才能建立产品的信誉,并为广大消费者树立起选购商品的指示牌。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据统计,仅2016年,呼和浩特市工商系统查处商标违法案件50件,罚没金额749.04万元。
商标意识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者所必须具备的。掌握商标投入与收益的价值规律,力创世界驰名商标,加强商标意识,依法保护商标权利,对于我国企业运用商标,占领国内市场、国际大市场至关重要。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将广泛宣传、动员力量,多争取广大市场主体和各类经济组织的积极参与,挖掘商标资源,打造呼和浩特农业、畜牧业、工业、旅游业知名品牌,全力推动呼和浩特市商标品牌培育科学化、发展特色化、聚集化和国际化,用商标品牌的力量为呼和浩特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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