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Cambo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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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概 况
【国家名称】 柬埔寨(Cambodia)
【国家面积】 181035平方公里
【国家人口】 1230万(2002年)。有20多个民族,高棉族是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的80%,少数民族有占族、普农族、老族、泰族、斯丁族等。高棉语为通用语言,与英语、法语同为官方语言。佛教为国教,90%以上的居民信奉佛教,占族多信奉伊斯兰教,少数城市居民信奉天主教。
【国家首都】 金边 (Phnom Penh) ,人口约110万(1998年)。
【重要节日】 (1)独立节:11月9日。1953年11月9日,柬埔寨王国摆脱法国殖民统治宣告独立,这天被定为柬埔寨国庆日,也是柬建军日。(2)国王诞辰:10月31日,全国庆祝3天。(3)柬埔寨新年:4月13~15日。(4)御耕节:佛历六月下弦初四,由国王或国王指定的王室人员在金边王家田举行象征性耕种仪式,以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5)送水节:11月13~15日,时值雨季结束进入旱季,是柬人民对带来丰富资源的湄公河水表示感谢的一个传统节日。
【简 况】 位于中南半岛南部。东部和东南部同越南接壤,北部与老挝交界,西部和西北部与泰国毗邻,西南濒临暹罗湾。海岸线长约460公里。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为24℃。
公元1世纪下半叶建国,历经扶南、真腊、吴哥等时期。9~14世纪吴哥王朝为鼎盛时期,国力强盛,文化发达,创造了举世闻名的吴哥文明。1863年沦为法国保护国。1940年被日本占领。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法国重新占领。1953年11月9日,柬埔寨王国宣布独立。1954年7月法国撤军。1970年3月18日,朗诺集团在美国策动下发动政变,推翻西哈努克亲王领导的王国政府,建立高棉共和国。3月23日,西哈努克亲王在北京宣布成立柬埔寨民族统一阵线,并于5月5日成立以宾努亲王为首相的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1975年4月17日柬抗美救国斗争胜利。1976年1月,柬颁布新宪法,改国名为民主柬埔寨。1978年12月,越南出兵柬埔寨,成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国”。1982年7月,西哈努克亲王、宋双、乔森潘三方组成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1990年9月组成柬全国最高委员会,西哈努克任主席,10月23日,柬埔寨问题国际会议在巴黎召开,签署了《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以下简称巴黎协定)。
1993年5月柬举行全国大选,民柬方面拒绝参选,11月柬王国政府成立,拉那烈和洪森分别任第一、二首相。1994年国会通过立法宣布民柬为非法组织。1997年7月,联合执政的人民党和奉辛比克党(以下简称“奉党”)发生军事冲突,拉那烈流亡国外。1998年7月26日,柬举行第二次全国大选,人民党获胜成为第一大党,11月30日成立以洪森为首相的第二届政府。拉那烈获特赦后回国参选并担任第二届国会主席;12月5日,前民柬最后一批武装力量向政府投诚,柬实现民族和解,进入和平发展新时期。
【宪 法】 柬埔寨现行宪法1993年9月21日经柬制宪会议通过、由西哈努克国王于同年9月24日签署生效。1999年3月4日,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宪法由原来的14章149条增至16章158条。宪法规定,柬埔寨系君主立宪制王国,实行多党自由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国王是终身国家元首、国家军队最高司令、国家统一和永存的象征,有权宣布大赦,根据首相建议并征得国会主席同意后解散国会。国王因故不能视事或不在国内期间由参议院主席代理国家元首职务。王位不能世袭,国王去世后由首相、佛教两派僧王、参议院和国会主席、副主席组成的9人王位委员会从王族后裔中推选产生新国王。
【议 会】 国会是柬埔寨全国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每届任期5年。首届国会成立于1993年,有120个席位,其中奉党获58席,人民党51席,人民党主席谢辛(Chea Sim)任国会主席。1998年9月24日成立第二届国会,有122个议席,其中人民党64席、奉党43席、森党15席,诺罗敦·拉那烈( Norodom Ranariddh )任国会主席,下设2名副主席和9个专门委员会。
【参 议 院】 首届参议院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宪法规定,参议院有权审议国会通过的条款并提出意见。参议院主席在国王因故不能视事时代理国家元首。参议院61个议席中,人民党、奉党和森党分别占31、21和7席,另两名参议员由国王任命。参议院主席谢辛,下设2名副主席和9个专门委员会。
【网 址】 外交国际合作部:
电子信箱:mfaicasean@bigpond.com.kh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20个省和4个直辖市,即:
马德望(Battambang) 贡布(Kampot)
干丹(Kandal) 磅湛(Kampong Cham)
磅清扬(Kampong Chhnang) 磅士卑(Kampong Speu)
磅同(Kampong Thom) 桔井(Kratie)
波罗勉(Prey Veng) 班迭棉吉(Banteay Meanchey)
暹粒(Siem Reap) 上丁(Stung Treng)
茶胶(Takeo) 柴桢(Svay Rieng)
蒙多基里(Mondul Kiri) 柏威夏(Preah Vihear)
戈公(Koh Kong) 奥多棉吉(Oddar Meanchry)
菩萨(Pursat) 腊塔纳基里(Ratanak Kiri)
金边市(phnom Penh) 白马市(Kep)
西哈努克市(Sihanouk Ville) 拜林市(Pailin)
【司法机构】 法院分初级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最高法官委员会监督法院工作,拥有遴选、任免法官的职权。委员会由国王主持,由国王、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上诉法院院长和检察长、金边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以及两位法官等九人组成。最高法院院长狄蒙蒂(Dith Munty)。柬无独立检察院,各级法院设检察官,行使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