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16时许,南朗警方联合中山市烟草专卖局迅速行动,在中山市某烟茶酒商行店内抓获正在销售假香烟的林某,并在林某住处及汽车内查获假冒品牌香烟共4000多条,涉案价值近60万元人民币。
香烟不是想卖就能卖,必须先获得许可证才行。但是在暴利驱使下,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结果不仅坑了别人,也坑了自己……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林某从2018年11月份开始从事贩卖假烟。其将假烟贩卖到中山市辖区内的一些烟酒商行、士多店、小卖部等,主要贩卖的假烟有芙蓉王、五叶神、利群、玉溪、中华等10种品牌。
“每卖出一条假烟可从中赚取10到200元的利润。比如‘假中华烟’进货价一条100元,以一条200元至370元不等卖出。虽然我知道贩卖假烟是违法的,但是赚钱快,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嫌疑人林某说道。
这么多的假烟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如实交代了从2018年11月份起在广州、珠海、陆丰等地购入假烟,至今通过贩卖假烟共非法获利大概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中山无证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
目前,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进一步侦查中。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
警方提醒
假冒伪劣香烟因生产不受监管,生产者或会添加重金属等更多的有毒成分,而且消费者将无法追溯到合法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在我国经营烟草需要先取得烟草的经营资格,未取得资格从事烟草经营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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