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Finland)
芬兰商标国际注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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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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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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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概 况
【国家名称】 芬兰(Finland)
【国家面积】 33.8145万平方公里
【国家人口】 519.5万人(2002年)。芬兰族占92.4%,瑞典族占5.6%,还有少量萨米人(曾称为拉普人)。芬兰语和瑞典语均为官方语言。84.9%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1.1%信奉东正教
【国家首都】 赫尔辛基(Helsinki), 人口56万人(2002年)。夏季平均气温16℃,冬季平均气温-5℃
【简 况】 位于欧洲北部。与瑞典、挪威、俄罗斯接壤,南临芬兰湾,西濒波的尼亚湾。海岸线长1100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内陆水域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0 %,有岛屿约17.9万个,湖泊约18.8万个,有“千湖之国”之称。全国1/3的土地在北极圈内。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平均气温冬季-14 ℃-3℃,夏季13℃-17℃,年平均降雨600毫米。
约9000年前冰河末期,芬兰人的祖先从南方和东南方迁居至此。12世纪后半叶开始隶属于瑞典,14世纪中叶正式成为其一部分。1809年俄瑞战争后成为俄国的大公国。1917年12月6 日独立,1919年成立共和国。1939-1940年芬苏战争(芬称“冬战”)之后,芬被迫同苏联签订向苏割让领土的芬苏和约。1941-1944 年纳粹德国进攻苏联,芬参与对苏战争(芬称“续战”)。1944年2月,芬作为战败国与苏联等国签订了巴黎和约。1948年4月,又与苏联签订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冷战后,芬兰于1995年加入欧盟。
【宪 法】 1919年7 月17日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六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了总统部分权力。
【议 会】 一院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200 名议员组成,任期4 年。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政府、监督财政。本届议会于2003年3月选举产生。中间党55席、社民党53席、联合党40席、左翼联盟19席、绿色联盟14席、瑞典族人民党8席、基督教联盟7席、基本芬兰人党3席、改革小组1席。
【网 址】 政府网址:www.valtioneuvosto.fi
议会网址:www.eduskunta.fi
外交部网址:www.formin.finland.fi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五个省和一个自治区:南芬兰省、东芬兰省、西芬兰省、奥鲁省、拉毕省和奥兰岛自治区。
【司法机构】 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省、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起诉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